【伦敦单身日记】之 露天花园的周末派对:论成为作家的必要条件

【伦敦单身日记】之   

露天花园的周末派对:论成为作家的必要条件



随便想起来写两句。

昨天和闺蜜去酒吧的时候,在门口被一个英国男人搭讪,假装问路,我们随便敷衍了他几句后离开,然后我对她说:“这人一看就是个想跟我们搭讪的。”女友笑道:“是啊,一个英国人还跟我们俩(中国人)问路,不过看着衣着倒也还行,过得去。”我说:“什么啊,一听他开口说话就知道他层次不高,虽然上过大学但是没什么教养,我不用看他脸(而且我也的确压根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working class出身的人。”女友大笑道:“不会吧?你就这么几句话(他总共跟我们说了不到三句话)都能看出这些来?”我笑道:“那可不是,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

少顷,我们俩在酒吧里坐了下来,看里面的人来人往。这是一家伦敦高级夜店,需要VIP或者客人名单才能进来,而且还要付入场费。理论上来说在这里走来走去的人都是有点档次,或者说有点身份的人。然并卵,我和女友虽然都是单身,却是一个男人也没有看上。好容易我看到了有一个长相和穿戴都还不错的男人,可惜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于是我便跟女友笑道:“你身后60度的那个男的还不错,可惜不是我的菜。”

她回头看了一眼说:“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啊,不是在跟她聊天吗?”

我说:“我们进来的时候他们才刚开始说话的,聊天还不到两分钟。”

女友再次惊讶:“这你也知道?”

我笑道:“这算什么啊,我还知道一定是这个女的主动搭讪他的,但他并不对这个女的感兴趣,他跟她现在聊天,只是因为他还没有找到他看上了的女生而已。”

女友听我这么说,已经完全不能够相信了。因为直到这时候,我们俩进入这家酒吧还不到五分钟。

我叹气:“你也不想想,我就是写小说的,我观察一个人只需要三十秒,就能看个底儿掉。我还告诉你吧,这个帅哥虽然长得还不错,但是个大男子主义者,而且今天晚上(这天是星期五)他是一个人到这里来喝酒的,说明他平时人缘也不好,很tough,不好相处,所以没什么朋友。”

女友已经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然而,直到此时,我所说的这些仍然完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对吧?

所以呢,和你们一样,她很容易就会想,既然你是写小说的,那么这些,一定就是你自己虚构出来的吧?
哈哈。。那你们就错了。

半小时以后,当我和女友在酒吧外面的露天花园逛了一圈,在花园里找了个地方坐下的时候,意外地又看到了刚才我们谈到的那个男人,此时他正端着一杯鸡尾酒,和一个身材妙曼、金发碧眼的年轻女郎站在离我们不远的酒吧和花园之间的入口台阶处,两人正在那里聊天。这个男的大约三十四、五岁的样子,女孩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

于是这时,我才又对女友笑道:“看见了吧,我说的没错吧?”

女友顺着我的眼神看过去,果然也看到了他们俩。她稍微看了一会儿,说:“那他也只是这个女孩随便聊聊的吧?”

我摇头笑道:“不是。刚才那个女人他是随便聊的,而且是那个女人主动去跟他聊天,他不好意思拒绝所以才聊起来的。而这个女孩,她是和另外两个女孩一起进入酒吧的,她们三个都是年轻漂亮而且打扮也很时尚的英国女孩,一看就是家境不错出来的孩子。从她们进入酒吧起,这个男的就看上了她们,然后我眼看着他主动走过去和她们说话的。”

“哦?”女友听到这里已经入迷了,就好象在听我讲小说一样:“你怎么什么都看到了?”

我微笑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作家是需要观察生活的,而且对我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惯性。就是随时随地地观察生活,刚才我跟你说的这些,都不是我故意要去看的,而是我和你一样当时只是坐在酒吧里,四处随便看看,然后就看到了,这样。”

女友虽然知道我是个作家,听到这里,似乎也只好接受了:“哦,好吧。然后呢?那他喜欢这个女孩吗?”

我说:“他明显是很喜欢这个女生的,因为从他过去和她搭讪以后,他就再也没跟其他任何人聊过天。整个这一个晚上,都是他们俩在一起,从刚才在酒吧里面,到现在他们俩单独来到外面的花园。——至于为什么他们俩会出现在花园这里,只是因为他想要撇开和她一起来的那两个女朋友,想跟她单独聊天,所以才会跟她提议,到花园里来走走。”

女友笑道:“啊。。这你都知道??”

意思是,这一点你可并没有亲眼看到,却也能知道?

我笑道:“当然啊。这就属于作家的第二个基本功了:推理。刚才我们俩在酒吧里的时候,只看到他在和这三个女孩聊天,现在我们又在花园里碰到了他们,却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所以,刚才我说的有什么不对吗?”

女友想了想,点了点头:“好吧。那然后呢?”

我耸了耸肩:“然后?然后我就不知道咯。现在我能看出来的只是,这个男人对这个女孩很感兴趣,并且想和她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是女孩貌似出身很好,父母家境也很好,很可能是个富二代,那如果是这样人家出来的女孩,对这种帅哥的殷勤就会很不以为然,因为她从小到大见得多了,也早就习惯了。所以你看,他们俩那个男人一直很主动,女孩的脸上却一直都是淡淡的,让人完全看不出她的态度来。所以啊,其实这个女孩虽然非常年轻,看似毫无阅历,但其实才是最让人难以捉摸的。”

女友说:“女孩应该是挺有钱的,从她的穿戴来看就知道。”

我知道她指的是女孩一身的名牌,而且还都是看起来非常普通的款式,换句话说,就是属于低调的奢华,一身名牌但是毫不张扬,走在大街上你可能都看不出来的那种。

“是的,不过穿名牌的女孩有两种,”我点头同意她的看法,又补充说:“一种是出身贫贱,被男人包养或者是吃青春饭的时装模特,所以一身名牌,还有一种就是出身富贵人家,从小到大都是一身名牌地穿。这个女孩显然就是第二种。”

女友问:“这个怎么看出来的?”

我答:“看气质。”——这话还真不是在敷衍。

为了给女友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答案,我又补充道:“比如这个女孩,如果她是第一种女孩,首先主动和这个男人聊天的人就是她,而不是那个男的主动找她了。而且在现在他们两个人单独在这外面聊天的时候,她也不会是这种淡淡的表情,而是会非常主动地和那个男的聊天了。”

女友问:“哦……那也许……是她其实并不喜欢这个男人呢?”

我摇摇头:“不是。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在那个男的跟她搭讪两分钟以后她就会找借口离开,不会跟他一直聊到现在,更不会答应离开和她一起来的女友,和他单独到酒吧外面的花园来聊天了。所以这个女孩对他还是有点意思的。”

这么一说,女友这才彻底信服了,我这些所谓的推理,都是真的。

“看着他们俩还挺般配的,”女友八卦之心仍然不死,又问了一句:“那你看他们俩能成吗?”

我笑道:“这个女孩又不缺钱,又不缺男人追求,而且她家教很好,性格也很谨慎,所以现在她还在跟这个男人继续的了解当中。至于今天晚上之后的故事,那就纯粹要看这个男人是不是她的菜了。”


                                                                                2017.8.26.London







p.s. 这篇小文是因为我最近在写一部长篇,写到中途累得半死跑出去玩,然后作为换换脑子随手写的一篇短文。算是休息一下已经持续开了一个多月的马力和神经。顺便马克一下,从7月21日到8月24日,这部长篇一个月我已经写了29.6万字,中间一共只休息了四天(其中就包括和女友出去party的这天)没写字,差不多平均一天不到一万字吧,已经累得我快要虚脱了。然而愁死我的问题是,怎么都写这么多了故事还没写完啊,现在眼看连35万字都写不完了,难道这一本要写到40万字不成?累得我都快疯掉了啊啊啊。。

又:上面这篇短文在微博上发出来以后,立刻有粉丝评论说我这篇文风特别像美剧《越狱》,说我说的这些和那里面的人说的一样一样的,于是引发了我的兴趣,好奇害死猫,第一次跑去找《越狱》来补课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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