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的故事

 

昨天看到有个英国作家朋友说,她正在努力地改稿,因为她的出版经纪公司里有个大咖,改得不好可以直接毙掉签约作家的稿子。看得直接把我吓到了。所以在英国都已经签约了的作家,书稿还会被编辑毙掉吗?还是作家必须要按照这个大牌编辑的要求修改才能通过?

我没有在英国出版过书,完全不知道欧美的出版规则。但是我在中国出版处女作的时候,当时我16岁,把手写的书稿放到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编辑部的桌子上就走了,因为当天值班的编辑不在。后来编辑连夜读完我的手稿,立刻打电话给我妈(那时还没有手机,给出版社留的是我妈上班的办公电话),要跟我见面。于是我跟我妈去出版社见责编和编辑部主任,她们俩跟我说了一车话(我一句话都没说)以后,就直接跟我说要我签出版合同了。当时我就是个高三的学生,正在被即将来临的高考吓得半死,屁都不懂,除了写小说啥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地就签约了。而且整部十几万字的长篇小说,一个字都没让我改,最后出版出来的书几乎跟我交去的手稿完全一样,编辑唯一修改的地方就是删去了小说中 “我” 和哥哥的一段对话。

我的意思是,如果当年16岁的我碰到哪个牛皮哄哄的大咖编辑,签完出版合同以后还要求我必须这改那改的,我可以100%地确定,我这部小说是绝对不可能出版的了。因为当时的我根本受不了这种折腾。相反,当年出版我处女作的那两位女编辑,恰恰是在见到我的时候对当时还只是个高中生的我一顿猛夸。责编说她是一口气看完的,编辑部主任则大大地表扬了我那个小说的中心思想(也就是现在说的三观),两人都是对我各种的鼓励,才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中学生得以出版了这部我在高考几个月前每天晚上在宿舍熄灯后点着蜡烛写出来的长篇小说。

我去年的英国前男友(一个物理博士)在听说我高中就在中国发表并出版了小说以后,曾经义愤填膺地批评英国的文化系统,说在英国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少年作家,因为英国都根本没有鼓励小孩写作的这些机构和渠道,等等。听得我一头雾水。所以我并不是想拍国内出版社和少儿杂志的马屁,而是,看到在英国已经成名的成年人作家都要被经纪人和出版社这么折腾,我才感到自己当年真是太幸运了。或者说,至少在当时,三十年前的中国,对中学生小作者们的培养环境,真是绝无仅有地得天独厚。那时候的中国几乎全民崇尚作家和写作,对作家的培养更是从小就有各种《儿童文学》、《少年文艺》。 

我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就是在上海的《少年文艺》发表的,当时我才12岁。如果没有这种全国人民都在崇尚文学、培养小作家的风气(而不是像现在,全国人民都在逼着孩子们读书做作业疯狂内卷,恨不得把孩子们培养成每天18个小时都在上课的小镇做题家),我是绝无可能在14岁就写出第一部长篇小说,16岁就出版了长篇的。所以我的英国前男友说得有道理,如果没有国内三十年前的那种全民热爱文学的大环境,当时我这个像温室里的花骨朵一样柔弱的小女孩,如果碰到一个英美这样苛刻的顶级大咖,在严厉的编辑的改稿要求下反复改稿,估计16岁的我,早就被摧残得从此再也不敢写小说了吧?


2000年摄于北京

说到这里,我还想点出来的另一个重点是:虽然作家和编辑双方的水平都有高有低,良莠不齐,但是,对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来说,他/她的作品是远远大于编辑的水准的,否则他也不可能创作出来这个作品了。所以,虽然的确有很多作者的作品质量不够好,需要修改,但是在更多或者某些情况下,当碰到水平优秀但是初出茅庐的新人作者的时候,编辑对作品的肆意修改实际上是一种降维。

写到这里,我对当年中国少儿出版社的那两位女编辑感到由衷的感激。我对她们最大的感激并不是她们没让我改稿,而是她们当初特意约我见面以及见面后的不吝赞赏,对当时16岁的我巨大的鼓励。

谢谢你们,温航,王亚宁。💖

* * *

不过也许的确是我的运气好,因为出书时我的大学老师都说,你的运气太好了,我们出第一本书都是被出版社和编辑折磨了无数次地修改,才出版的。但是我后来出版的第二本小说,春风文艺出版的《言情故事》,我19岁大三时写的,也是一投就中。当时是因为看到安波舜在媒体上说征稿,我就直接把二十万字的手写稿寄去了沈阳的出版社。也是在一个星期后,出版社的责编就给我打来了电话(那时我已经有大学宿舍的公用电话了),也说他是连夜通宵读完的二十万字书稿。然后就签约出版了,一个字没改。

这里面还有个很有趣的小故事,就是当时责编对这个小说爱不释手(这不怪他,因为后来2000年小说在网易做为第一批网络连载小说发布的时候,完全可以用轰动来形容,这些故事我就不讲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在他第一个电话里就告诉我这个小说他想签,让我不要再投给其他出版社了以后,我有些意外(因为没想到出版社这么快给我打电话了),但并没有觉得惊喜。因为当时我有点狂,觉得这部小说是可以拿到安老师征稿的金布老虎的。后来不知道他征稿的百万金布老虎到底花落谁家,反正我没看到有任何媒体报道过。Anyway,当时我知道这部小说肯定会火,这种自信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知道我写的是一个从来没有任何人写过或者触及过的题材,没错,是没有任何人写过的一个爱情故事。

言归正传。责编打电话给我以后,我就按程序等他寄出版合同给我签字。一个月以内合同就寄过来了,居然是安老师亲自签字的。然而这时却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差点导致小说不能出版。可能是责编太喜欢这部小说了,本来他之前没有任何让我修改的要求,寄来合同以后,有一天不知道是他突发奇想,还是真的想把这个小说打造得更加完美,突然给我打了一个半个多小时的电话,说他反复看了这个小说几遍,突然觉得,如果我能够修改一下小说的故事主线,把男主角如何如何处理,故事后半段如何如何处理,是不是更好?

我当时在电话这边听得无言以对,当时觉得这个责编是不是魔障了?如果按他说的这么修改的话,那这个小说压根就完全是另一部小说了。但我当时没有跟他直接这么说,当时我已经在大学期间同时在北京电视台兼职工作,有了一些社会经验,所以我当时就在电话里委婉地跟他说: “哦,你说的这些修改意见太复杂了,我听不太懂,最好你能跟安老师交流一下,先问问他的修改意见,再告诉我,可以吗?”

当时的我20岁,责编也是个刚工作几年(所以才会这么有热情,打长途电话为他自己的小说构思滔滔不绝地讲了半个多小时)的年轻编辑。他觉得我说的也对,就说好。几天以后,责编有些郁闷地给我打来电话,没有了以前的激情,而是一反常态,言简意赅地跟我说: “小说你不用改了,我们就这样出了。”

我挂上电话,知道肯定是他按我说的,把他自己的小说修改想法告诉了安老师,结果被安老师批评了。我几乎可以确定,因为只有安老师全盘否定了他庞大的修改(简直就是重写)计划,才会让他放弃任何编辑的修改权,最后几乎一字没改地出版了我的第二部小说。

所以,第一次出书纯属是我的幸运,但第二次出书仍然一字不改,则绝对已经证明了我的实力。

这本小说是1998年布老虎出版的,两年后互联网开始在中国兴盛,于是这部小说也歪打正着地成为了互联网史上的第一部爆火的网络连载小说。我也因此成为了第一代网红,而且还是以已经出版的传统小说家的身份。Again,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正所谓人红是非多。当时在国内,我出书已经不成问题,而且因为前两本都没有被编辑修改过,此后我出版的小说和散文,编辑们也无一例外地没人修改(除了个别字词和标点符号的修订)。并不是我不让他们改,而是就跟当年少儿出版社的温航和春风社的安波舜一样,真正高明的优秀编辑,知道什么样的作者和什么样的书稿不用改。甚至直接下令责编:不,要,改。

此后我出版的所有书,都没被责编修改过,也从来没有被编辑要求我改稿。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大学毕业以后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杂志社做编辑和记者,所以我(之前之后)写出来的稿子,已经被我自己给编辑过了,懂的人都懂,专业的编辑,一看就知道我的书稿全都是成品。迄今我出版的十本书里,只有一两本书被编辑改过,但也并不是改,而是删,删掉了涉及有可能敏感的部分(比如《在伦敦》里和英国人谈西藏的段落,诸如此类),这些删除纯粹是为了国内的出版要求,所以我完全理解(虽然还是有点腹讥)并接受。

不管是我运气好还是功底扎实,反正我在国内出版的书全都没被要求修改过。以至于搞到后来,整得我自己都开始觉得不对了,开始自己求别人给我提修改意见。因为觉得一个人写作太孤独了,需要有别人的意见才能提高啊对不对。所以大概从十几年前起,2009年出版《伦敦单身日记》的时候,我就开始主动要求责编给我的书稿提修改意见,结果,每次都是铩羽而归……编辑的意见是,挺好的,啥都不用改。唯一的一次修改是《伦敦爱情故事》第X章最后结尾的最后两段,每段都只有一句话,而且是重复的,看校样稿的时候我发现责编把中间的分段去掉,把这两段合并成一段了。这个修改,语法上没毛病,然而,我还是不得不给责编特意发了邮件说,这里的分段不能去掉,请恢复。后来出版的书才终于恢复了分段。大家可以自己去看那个分段,就能明白为什么即使是重复的一句话,也不能省略分段了。

我记得甚至有一次,在《收获》发表《唐人街》之前,我好容易逮住机会碰到了国内最好的责编叶开,于是我反复主动要求他给我提点修改意见。结果呢,几个月过去,啥信儿都没有,叶开就直接通知我已经发表了——搞得我自己有些悻悻的,觉得怎么就失去了一次提高自己最好的改稿机会呢?

不过,虽然叶开对《唐人街》毫无修改意见,也基本没怎么改,但不知道是他还是《收获》杂志的排版编辑为了节约版面,把小说里很多我用来分大段的空白段给删除了。比如我这篇文章里的那三个小点的分段。这虽然给杂志的版面节约了一行空白的篇幅,但是在实际的阅读上却给读者带来了很多困扰。比如有的分段是为了故事的情节转换,有的分段则是为了代替“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样的词语。这些有作用的空白分段一旦删除,很多地方读起来就很奇怪。但我毕竟不是排版的师傅,所以没辙,只能生米煮成了熟饭。好在后来《唐人街》在出版社出版的时候,终于恢复了原文所有的分段,可以让读者看个明白了。然而书籍版的《唐人街》却又多了一个《收获》版《唐人街》没有犯的错误,就是在蛇头老朱的故事的结尾,是一段只有一句话的段落。我写的原文如下:

睡觉,这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情,啊。

这句话事情和啊之间的那个逗号,所有人都知道是不需要的,但《收获》发表的时候就按我这个原文刊发了,所以必须赞美叶开是个优秀的责编。而很不幸地,在出版社出版的版本里,不知道是责编还是排版的编辑,就把这句话改成了:

睡觉,这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情啊。

这么一改,语法上虽然没毛病,但是,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等于整个这个句子我就白写了。

所以说,我写的小说,基本上,不要说大的谋篇布局完全没法改,小的字词句也没法改,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甚至分段,都没法改。内行的编辑一看就明白,外行的编辑即使想改,也会被领导纠正过来。我举的这两个例子,是不是沧海一叶已知秋?

当然,即使我求编辑给我提修改意见,对方都不让我改稿的情况下,只能说,这真的也是对一个作者最大的尊重了。

所以,感谢我过去所有的责编。没有你们,也没有我的今天。🌹🌹🌹



2024.1.1. 伦敦

Comments

  1. P.S.我没法编辑你的留言,只能删掉后给你发在这里:两天前我从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在伦敦》。现在很少有书能让我读下去,没想到这本让我在车里就开卷忘释,看到很晚,故事又都是平常小事。我想也许是我在欧洲7年的留学和生活中相似的社会体验带着我阅读。后来在网上搜了一下作者,找到了你的名字。本来没想跟你联系,后来看到你的blog中为母亲“移民”的经历,有所触动,想要跟你写点什么。没找到你的email,只好在这里写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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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谢谢你哦,我的微博被封号以后,在国内就没有社交媒体了,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翻墙找到这里来的,哈哈。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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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的书中关于伦敦街头店家的描述、Juliet和John的各族裔朋友在酒吧初见面的场景、还有和他们说起茱莉亚罗伯茨后的群笑、还有说你像日本人,等等,都是我在读书时经历过的。让我回忆起和意大利、法国、德国、俄罗斯和波兰同学一起住在一个两层的房子中,那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又近距离体验不同族裔性情、文化、饭食和对友情的表达的留学生活。烧鸭饭中的白菜叶更是形象的欧洲中餐描述。哈哈。喜欢down to the earth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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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更正一下:不是茱莉亚罗伯茨,我重新看了一下书中所写是凯瑟琳泽塔琼斯。向作者说抱歉。确实,刚来西方社会的时候看每个金发蓝眼男女都像某个明星一样好看。可生活时间长了就不这样认为了。觉得他们长得也都很普通。我猜作者可能也是同样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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