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敦》在出版过程中被政审删除的部分内容/Some censorship deleted contents in my novel, In London
《在伦敦》这部小说出版的过程困难重重,可以说是我出过的书里面最最艰难的一本了。整本书最终出版出来的时候,我,我的责编还有出版社负责这本书的所有朋友都活活地累脱了一层皮。然而这当中很多事都是我作为作者完全无法控制或者改变的。具体过程我实在懒得啰嗦了,总之就是累死所有人,而且说真话,这部小说最后还能顶住重重压力出版出来,我都已经无比感激对我鼎力支持的江苏文艺出版社了。虽然在最后拿到印刷出来的成品书以后我才发现,除了旅瑞台湾作家陈文芬专门给这部小说写的序(因为某些太过复杂我无法言述的原因)在出版前被拿了下来,更让我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原文小说里居然有大约一万多字也就是大概占到全书十五分之一的篇幅都: 被,删,除,了。 其实有些地方删得我还可以理解,就比如说下面我要发布的这一段,很可能是因为有敏感词或者是因为政审;但是另外有一些地方,我实在是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删。因为那些部分根本完全不涉及任何政治和敏感词,完全就是在写摇滚乐。现在国内已经对摇滚乐非常公开了,电视里到处都可以看到摇滚乐队的表演,不是吗?所以我真是怎么都想不出来,那些段落到底违反了什么出版的法规,会被整页整页地删? 总而言之,我在看到成书以后的内容时感到非常费解,完全不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被删这样。但不管怎么样,现在书都已经出来了,我再说什么也没用,只能就这样了。现在我之所以想在这里把部分未删节的原文发布出来,纯粹只是为了给读者们一个解释:就是如果当你们看书的时候,看到书中的某些段落觉得莫名其妙,前言不搭后语的时候,请千万不要以为是我这个作者在发神经,或者是水平太差所以写些没用的废话,或者干脆就是我逻辑混乱----就好比现在书中第34小节的这一段,在被大幅删除之后,这一整段文字的逻辑就都删没了,变得毫无意义,读者读起来很可能会觉得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作者这是在搞什么: 图:长篇小说《在伦敦》(P172-173) 而实际上呢,书中第34小节的这段原文,本来是下面这个样子的。这只是小说中被删除的其中某一小节的全文,而且大家从这一段原文里应该可以看到,其实我根本没写什么会被官方禁止的东西,而且还真的是一腔爱国之心啊,哈哈哈。。 下面就是长篇小说《在伦敦》某个被删除段落的原文版: 34.在夜班巴士上 On the